1.1消费者向万讯商城投诉举报商家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当遵守本制 度。
1.2本制度所称“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是指消费者认为万讯商城入驻商家所 售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问题,通过在线客服、客 服电话、申请售后退款并申请平台介入的方式向万讯商城提交的举报投诉。
2.1提交
2.1.1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投诉举报申请:
1)联系万讯商城在线客服:020-81534209
2)拨打万讯商城客服电话:020-81534209
3)申请售后退款并申请平台介入:020-81534209
2.2受理
2.2.1消费者提交投诉举报申请应当如实向万讯商城官方客服提供订单编 号、收货人姓名、收货人手机号等信息,以便万讯商城官方客服核实消费者 的身份。
2.2.2消费者提交投诉举报申请还应当把被投诉商品名称、店铺名称、投诉 举报的理由及对应的凭证等提供给万讯商城官方客服。
2.2.3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举报人并非通过万讯商城购买食品的消费者或无法核实投诉举报人 身份的;
2)投诉举报人未提供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商家、商品、违法行为的;
3)被投诉举报的商家非万讯商城入驻商家或被投诉举报的商品非商家通过 万讯商城销售的食品;
4)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的;
5)行政机关或法院已经受理或处理完毕的投诉案件;上述投诉举报万讯商城 如已受理的,将中止或终止处理;
6)其他万讯商城认为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2.3处理
2.3.1万讯商城将对收到的投诉举报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 诉举报人。
2.3.2投诉举报人不接受万讯商城的处理结果的,有权就商家的违法行为向 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3.3本制度未规定的事宜,万讯商城有权依据相关处理规则、协议的相关 规定进行处理。
3.1因法规政策调整、标准制度更新、平台运营方针发生变化等,万讯商城 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将在发布十日后生效;如商家未提出 书面的异议,则视为同意按照修订后的制度执行。
3.2本制度生效以前的食品安全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适用当时的规 定,本制度生效以后的食品安全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适用本制度。
3.3本制度于2020年1月1日生效。